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注重发挥司法行政职责优势和直抵乡村一线的行业优势,实施“1+4”专项行动,构筑“法德一体”工程,畅通“法德共进、法德共建、法德共治、法德共评”四条路径,将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体部署,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在治理社会、规范行为、维护秩序、构建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融入和合小店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认真学习研究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和部署安排,一致认为,中央关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二十字总体要求,着眼于中国乡村的整体振兴,事关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发展振兴,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历史的整体角度系统性加以落实。
同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基于乡村熟人社会而作出的适用于新时代中国乡村最有效的治理模式。作为重组后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直面一线群众,既担负着服务统筹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又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重要职能,涉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方面面,既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者,又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有着无可替代的职能优势和行业优势。
基于以上认识,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在系统梳理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实施“1+4”专项行动。“1”即构筑“法德一体”工程,就是坚持依法治镇与以德治镇相结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弘扬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小店镇推出的“服务就是治理”基层治理模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乡土资源,弘扬传统美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道德支撑,推动法治、德治与自治在乡村振兴进程中高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有效的治理环境。
“4”即畅通“法德共进、法德共建、法德共治、法德共评”四种途径,就是立足本地乡情民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有的放矢地解决“进什么、怎么进、进得去;建什么、怎么建、建得好;治什么、怎么治、治得了;评什么、怎么评、评得公”问题,将“法德一体”工程落地落实,推动全镇乡村法治化水平和道德水平有效提升。
“法德共进”助推乡村振兴群众社会基础筑牢夯实。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积极履行服务统筹法治建设和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始终把乡村作为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把农民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对象,整合政法、团委、妇联、文明办等部门,针对全镇群众学法用法的侧重点以及道德建设的不同点,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和道德弘扬活动,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同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弘扬同步进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体宣传,引导不同群体、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增强学法用法意识,增强道德建设水平,提升乡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道德素养。
一方面,每年司法所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进行培训,动员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协调其他部门单位深入乡村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格局,变“独唱”为“大合唱”,并且实行“所村一体”法律服务运行机制。“所村一体”即支部带头、司法所支持、社会协同、全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强化“法德六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村干部、党员、“五老”人员等人中筛选“法律明白人”。
另一方面,健全计划报备、责任清单公示、工作台账等制度,不断激发司法所普法宣传内在动力。指导各新村、各单位围绕服务“三农”、服务民生等做好土地流转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普法工作。在小店镇,随处可见法德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以及各类法治宣传标语,法治文化浸润到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德共建”助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莒县司法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同步进行,在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格局中,全面推进法德共建。经济方面,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强政务诚信、商业诚信、社会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为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小店司法所使用“日照掌上12348”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把服务群众窗口从大厅“搬”到手机上,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平台还设计了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板块,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在线视频咨询、合同审查、企业风险检测。政治方面,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法规制度渗透于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打造“前台后厂”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大厅设有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窗口,并设置公证协办点、司法鉴定联络点、行政复议联系点。除司法所固定工作人员外,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顾问轮流每天在工作站值班,及时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社会方面,把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增进团结、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服务通”板块,公开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联系。
司法所充分利用“智慧调解”等信息平台,发挥司法所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扩大服务覆盖面。在镇村建立微信群,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不断强化“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网格员、法律顾问等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用好“老支书调解”“领头雁调解”“两代表一委员调解”“消司联调”“横山大嫂调解”“横山老兵调解”等调解品牌,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聚力打造“和合如家小店品牌”。
围绕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旧村改造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引导村民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并帮助村民化解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司法所采取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心理评估等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同时,加强教育帮扶,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面点技术等技能培训、心肺复苏培训,提升其就业技能,激发其社会责任感。
文化方面,充分发挥“本色精神”的引领作用,弘扬横山小店红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联合镇妇联发挥美丽庭院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家风家训文化一条街,做实做细“庭院+家风”文章;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指导司法所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生活贫困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法治宣传计划和法治帮扶措施,逐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增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底气,用法治服务实现巩固“生活富裕”。要求法律顾问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等农业发展方面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及纠纷化解等服务,提高农村经济组织抗风险能力。
生态文明方面,以建设生态文明乡镇为目标,既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又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让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行动。联合镇妇联、环保等部门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普法,发放关于“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的倡议书,为“生活和工作在小店就是幸福”的奋斗目标出一份力,尽一份心,增光添彩;通过专家解读、以案释法等护航“生态宜居”。
“法德共治”助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治理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扛牢服务统筹镇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部门的责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全面落实依法治镇规划,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法治村居、法治单位、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完成机构重组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落实了司法所为镇法治审查机构,实行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承担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要求,落实了县“两办”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中为每个村(社区)选派一名法律顾问。落实了县司法局与县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打造产业兴旺法律人才引擎。
目前,全镇62个自然村都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通过开展常态化村务“法律体检”,对村(居)委会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决定、决策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夯实基层司法行政法治人才根基,县司法局还建立科所共建机制,集中优质法律资源协助司法所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各司法所接得住、干得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1年1月以来,小店司法所所长共列席镇会议166次,为乡镇党委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村级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328起。同时,充分汲取地域文化中蕴藏的乡村治理智慧,在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画“框框”,形成合法合理的村规民约62个,对违反者进行教育、批评等,切实让村规民约“约”出乡风文明。随着村民道德建设的深化,找“法”讲“理”已成为村民共识,村民法德素养得到增强。
“法德共评”助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社会舆论导向健康发展。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坚持抓好自身业务考核监管和评树先进典型相结合,一方面,持续加大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建立法律顾问考核制度、评议制度,对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由辖区司法所调度考核为主、县司法局业务科室调度管理为辅的督查考核机制。
另一方面,协调配合小店镇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加大各种先进典型的培树力度。每年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进、组织评议的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法德文明户、守法弘德模范评选活动,选出“守法弘德模范个人”,建立“法德榜”,选典型,树标杆,提升“法德一体”的社会影响力。